各位考生:
根据北京市财政局、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《关于转发财政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取消和停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》(京财综〔2008〕2673号)文件规定,从2009年1月1日起,不再收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费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费。
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
二○○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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